我在最美好的时间遇到了你,却选择在最痛苦的时间将你暂时遗忘。我,不后悔。
——题记
如果说灰姑娘遇见白马王子是命中注定的巧合,那么我遇见你绝对不是。
我是带着厌恶认识你、了解你、喜欢你的。也许很矛盾,但事实如此。那时的我十二岁,很懵懂、很无知的时候,但那时我清楚的明白,美与丑并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。所以,我在一个很清醒的状态下喜欢你——一个那时还并不是很有名的明星。可能我的形容并不准确,你在一个很红很火的团体里饰演着最默默无闻的角色。但我相信,会有那么一天,你会成长,会蜕变,你需要的只是时间。
然而,事实证明你的确做到了。你离开了那个很红很火的团队,你发行以你个人名义的第一张专辑。但,在你身上,那些当初喜欢你的理由却渐渐淡化了。
喜欢你,是因为你单纯的表情。想笑,便笑,想哭,便哭,或许更多时候你选择沉默是金。别人说,那是你的任性。可是那个“别人”不知道,那是你身上最可贵的地方,让我们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,明星也是一个人,他们也会哭,会笑,会开心,会生气。到现在,我还记得你那时的笑容,很单纯,带着一份稚气。
喜欢你,是因为你那倒霉到不行的经历。拍摄MV时,你跳着跳着就不见了。是右脚受伤了吧,你不得不拄着拐杖,看着队友练习舞蹈。那时候你哭了,并不是因为不能参与而遗憾,而是因为你不觉得拖累了大家,拄着拐杖的你实在是个累赘。每每看见这个视频,我都会哭,和你一起哭,因为很心疼。我记得上帝有那么一次眷顾过你,两条不同的线路,一条通向天堂,一条通往人间,你选择了后者,但却失去了你视如兄弟的学长。第一次,在感受到你的难过时我开心地笑了,我庆幸你没有选择天堂,我庆幸我还有一个机会认识你。
喜欢你,是因为你很重感情的人。关于那个左耳钉的故事我没有听过完整版,可是我看见你还带着它——你去世的女友送你的耳钻。也许,你还爱着她;也许,这是你对那段逝去恋情的留念;也许,你还在思念……
现在的你依旧很倒霉,依旧带着左耳钉,但我却看不见你单纯的笑容了——那是最重要最不可取代的一个原因。你的笑容不再因为开心,真的很死板,很机械,那样的笑容我判断不清你是否快乐。我清楚,人总是会变的,四年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,四年前的你也不是现在的你。你的青涩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让我很陌生的成熟。但很可笑,我的视线依旧不能从你身上移开。
那一刻我知道,我不再是喜欢你的那一个人。
一年后,我有一场很重要很重要的考试,不论心中的感觉是什么,我都不得不将它很好地埋藏在心中,也许未来的一年会很辛苦,但在这样一个很辛苦的时候忘记你是一个很明智的抉择。经过一年的沉淀,我相信我会更有勇气面对这样一个不同的你。我遇见了你,不是巧合,我选择忘记你也并不是巧合,也许我遇见你只是为今日的遗忘描绘了一个美丽背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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